新聞服務。新聞服務即登載新聞,是指通過互聯網發布和轉載新聞。中央新聞單位、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新聞單位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直屬新聞單位依法建務。其他新聞單位不單獨建立新聞網站,經批準可以在中央新聞單位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新聞單位建立的新聞網站建立新聞網頁,從事登載新聞業務。新聞單位建立新聞網站(頁)從事登載新聞業務,應當依照下列規定報相關部門審核批準。 a.中央新聞單位建立新聞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審核批準。 b.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新聞單位建立新聞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批準。 c.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直屬新聞單位建立新聞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經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審核同意,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批準。 d.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新聞單位在中央新聞單位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新聞單位的新聞網站建立新聞網頁從事登載新聞業務,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審核批準,并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備案。
非新聞單位依法建立的綜合性互聯網站具備條件的,經主辦單位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審核同意,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批準,可以從事登載中央新聞單位、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新聞單位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新聞單位發布的新聞的業務,但不得登載自行采寫的新聞和其他來源的新聞。非新聞單位依法建立的其他互聯網站,不得從事登載新聞業務。
綜合性非新聞單位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a.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的宗旨及規章制度。
b.有必要的新聞編輯機構、資金、設備及場所。 c.有具有相關新聞工作經驗和中級以上新聞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專職新聞編輯負責人,并有相應數量的具有中級以上新聞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專職新聞編輯人員。在內容上,要求同電子公告服務相似,但要從事登載中央新聞單位的新聞則要與之簽訂協議,并要注明新聞的來源和日期。 |